2002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时间:2016-02-01 11:54:50

东莞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用人单位如果招用劳动者,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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